山东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是面向所有会员单位免费年度技术推广服务,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评选办法》,推动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进步,发挥环保示范工程的作用,筛选省内优秀示范工程颁发匾牌和证书。同时我会编制了入选工程的简介,陆续在我会官微和官网公布。
简介内容均由入选项目的申报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五河县沱湖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申报单位: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工程规模:项目区域总面积约60万平米,其中水域面积51万平米,湖滨缓冲带面积9万平米。
工艺流程:生境营造+生态修复工艺
运行效果(达到的标准或主要性能指标):水质指标达到湖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在碳减排方面采取的措施及碳减排效果:本项目设计使用的水质原位净化与湖泊生态修复技术充分利用太阳能作为水体水质净化动力,通过微生物、植物的综合作用净化水质,降低工程运行费用,减少处理能耗。总体尽可能做到布局紧凑、流程合理,减少水生动植物及其它配套设施周转的距离和次数,降低能耗,在建设中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高效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水、电、气的消耗,实现经济型生产。
示范点(或创新点):(1)因地制宜,原位生态修复,实现长效净化;(2)坚持生态、环保、节能、安全的设计原则,不产生二次污染和生态危害;(3)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方便、资源整合利用。
示范工程指采用先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材料或创新服务模式,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工程,包括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碳减排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