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单位的社团组织,自九十年代成立以来,会员单位中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参与生态环保、爱心奉献社会、热心协会事业、综合素质好、社会评价高,为山东省乃至国家生态环保做出突出贡献的的会员单位。为树立榜样鼓励优秀表彰先进,促进环保企业和协会事业健康蓬勃发展,促进我省环保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加快我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和“环保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在协会五届三次会员大会上予以授牌表彰。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山东省环保创新企业”评选活动仅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
2、单位近二年无重大环境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符合上述条件的会员单位自愿报名参选。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优秀会员单位” “环保优秀企业家”(名额原则每项十名,可视评选情况在10%幅度调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1、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法人无不良经营记录;
2、企业当年度在协会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的贡献。
3、参加协会连续半年以上(含6个月)的会员单位,遵守协会《章程》和各类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支持协会工作,有固定的联络员,及时反映会员的情况,踊跃向协会投稿,对协会工作提出创新性建议。
(二)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新常态下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弘扬新时代鲁商精神。
2.拥护协会《章程》,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能维护协会团结形象,积极支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考协会活动签到表)。
3.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4.工作认真负责,带领企业积极参与环保事业,创造出一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注重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协会组织的扶贫助学活动。
5.奉献精神强,服务意识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爱心活动,勇担社会责任,遵纪守法。
四、评选时间及方法
1.参加评选优秀会员单位、优秀企业家,会员单位申请,地方环保协会、省环保协会秘书处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或会员单位联名推荐相结合。
2.时间安排:2021年10月15日前为申报推荐阶段;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4日为评审、评议阶段;2021年11月7日安排表彰宣传。
3.评选方法:根据参评企业实际情况,依据评选标准,协会组织评审,评比审议,报会长办公会议核定。
五、表彰奖励
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颁发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优秀企业家”和奖牌表彰。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给予大力宣传,并向公共媒体推荐,提高宣传的力度和广度。
六、申报材料
1.填写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优秀企业家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人、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优秀事迹材料编写。主要是指2020年以来个人及企业在各方面的主要事迹及成果(根据评选条件及之外的优秀事迹填报)。
3.申报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优秀企业家”和“骨干企业”需要提供所在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申报表等材料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235206
联 系 人:管翠娟 18678776805
联 系 人:闫 妍 18615203566
传 真:0531-88235216
电子邮箱:sdshbcyxh@163.com
八、附件内容
附件一:关于开展“优秀会员单位”和“环保优秀企业家”评选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