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充分发挥各机构专业人才在生态环境监测与运营运 维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与提高我省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服务工作的能力水平,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决定成立“技术专家委 员会”,现向全省征集专委会第一届“技术专家委员会”专 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山东省热心和支持 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服务行业的省内外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公开征集技术专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 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开展生态环境 监测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提出意见。
2.具有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 测、生态环境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且从事环境监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国家及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者,即可申请。
3.承担生态监测规划、综合技术、质量管理、持证上岗 考核、仪器设备采购、机动车排气检测、环境应急监测及验收等领域的专家人选,应具有 5 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
4.身体健康良好,年龄适宜(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资深专家、特殊 人才可适度放宽年龄标准),能够承担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
5.积极热心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技术活动,接受统一管理。
三、权利和义务
1.自愿加入和退出 ;
2.受邀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技术研究和产业交流活动。有权根据专家工作的分工和要求独立发表意见。
3.受邀担任行业研究、技术培训、科技咨询和项目论证评价评审等服务工作。工作中本着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咨询意见,意见应依据充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
4.不得泄露在专家工作中知悉涉及相关方的技术、商业秘密。
5.与相关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服务机构或企业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相关工作公正性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6.未经协会书面同意,不以协会专家的身份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个人观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征集程序
1.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的方式。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PDF 及 Word 电子版;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
意见。
(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及 PDF 电子版。
(3)无相应技术职称的,可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证明;推荐单位和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4)申报资料(申请表、专家承诺书、身份证及技术职称复印件等电子扫描件)于 2021年10月20日前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2.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提出拟聘专家名单。
3.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专家名单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专家发放确认通知单和颁发聘书。
五、专家管理
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根据实际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增补和调整。
六、其他要求
已入选国家、省、市环境监测专家库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可直接申请。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亮 15318859179(微信同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 44号丁豪广场 4号楼 3 层。
联系邮箱:sdecop@163.com
附件1:关于征集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技术专家的通知
附件2:关于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技术专家的申请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生态环境检测与在线运营专业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