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环氧氯丙烷副产二氯丙烷》(T/SDEPI 015-2021)、《环氧丙烷副产1,2-二氯丙烷》(T/SDEPI 016-2021)、《环氧氯丙烷副产1,2,3三氯丙烷》(T/SDEPI 017-2021)、《环氧氯丙烷副产3-氯丙烯》(T/SDEPI 018-2021)、《环氧氯丙烷副产顺-1,3-二氯丙烯》(T/SDEPI 019-2021)、《环氧氯丙烷副产反-1,3-二氯丙烯》(T/SDEPI 020-2021)、《环氧氯丙烷副产2,3-二氯丙烯》(T/SDEPI 021-2021)七项团体标准,标准自2021年7月7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专家委员会电话:0531-67808302
王东芳 13678815131
李 敏 17605314322
孟繁进 18366134095
徐 沛 18953195618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4号楼3楼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