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树立行业标杆、表彰先进典型,充分激发会员单位内生动力与企业家创新活力,持续推动我省环境保护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协会会员中组织开展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为评选出的“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企业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以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行业发展合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仅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
2、单位近二年无重大环境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符合上述条件的会员单位自愿报名参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1、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法人无不良经营记录;
2、企业当年度在协会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的贡献;
3、参加协会连续半年以上(含6个月)的会员单位,遵守协会《章程》和各类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支持协会工作,有固定的联络员,及时反映会员的情况,踊跃向协会投稿,对协会工作提出创新性建议。
(二)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新常态下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弘扬新时代鲁商精神;
2、拥护协会《章程》,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能维护协会团结形象,积极支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考协会活动签到表);
3、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4、工作认真负责,带领企业积极参与环保事业,创造出一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注重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协会组织的扶贫助学活动;
5、奉献精神强,服务意识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爱心活动,勇担社会责任,遵纪守法。
三、评选时间及方法
1、时间安排: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协会,同时发电子版至sdshbcyxh@163.com。
2、评选方法:根据参评企业实际情况,依据评选标准,协会组织评审,评比审议,报会长办公会议核定。
3、评审费用:为了保证评价客观、公正,减轻企业负担,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公布表彰
1、公示通过后的候选单位名单,经会长办公会审议确认获奖名单;
2、评选结果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3、由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优秀会员单位”“优秀企业家”企业及个人颁发证书并授牌;
4、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给予大力宣传,并向公共媒体推荐,提高宣传的力度和广度。
五、申报材料
1、填写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优秀企业家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协会。申报人、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优秀事迹材料编写。主要是指2024年以来个人及企业在各方面的主要事迹及成果。
3、申报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优秀企业家”需要提供所在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申报表等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2927171
联系人:李锦妹 15264179929
周玉敏 1308274749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4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