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现启动2021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
(三)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二)团体标准立项草案;
(三)标准制定相关项目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我会。
(二)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协会官网(http://www.sdepi.cn/)发布。
(三)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王东芳
电话:0531-82927171 1760531432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4号楼3楼
附件:《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