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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生态补偿,既敢“真刀真枪”,又舍“真金白银”!

发布时间:2020-04-28 03:04 人气: 信息来源: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字体:

生态补偿,既是一种道义要求,更是一种强制规范。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2019年度山东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和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结果。2019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额度为-8620万元,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为18189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方面,全省补偿资金额度为-8620万元。济南、青岛等12市需向省级财政缴纳赔偿资金共计12376万元,东营、烟台、威海、滨州4市获得补偿资金共计3756万元。

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为18189万元。12市获得了补偿资金,其中滨州市获得资金最多,为5555万元。4市需上缴赔偿资金,聊城市上缴的资金最多,需上缴2849万元。

何谓“生态补偿”?

何谓“生态补偿考核”?

所谓“生态补偿”?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如,一条河流的上游居民,为了保护环境而拒绝污染项目入驻,投入资金治理环境,保护青山绿水,那么下游享受到环境收益的居民,就有必要向上游居民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金。

所谓“生态补偿考核”?简言之,生态环境改善就“赚钱”,生态环境“恶化”就“赔钱”。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用生态补偿的视野看环境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导致了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破坏者未能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2014年,我省从“气质”入手,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省、市两级均设立大气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赔偿。

2019年3月,我省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统筹资金集中支持节能减排、大气、水、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明确把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地区少缴纳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多缴纳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

环境治理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效果如何?

从实行“挂钩”机制时间最久的空气质量领域看:

2014年

省级向17市补偿资金2.13355亿元,4市向省级补偿资金413.5万元。同年,全省17市空气质量均改善;4项主要大气污染物中,PM2.5改善幅度最大,同比改善达16.3%。

2015年

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261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971万元。同年,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15.1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4.8天。4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改善,PM2.5同比改善7.3%,PM10同比改善7.7%。

2016年

省级财政共向市级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72亿元,有关市共向省级上缴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同年,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再增34.2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再减6.8天。4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同比均改善,PM2.5同比改善13.2%。威海市当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我省“气质”达标城市零的突破,成为我国华北、华东地区为数不多的达标市之一。

2017年

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6.0665亿元,有关市上缴资金1207万元,德州市获得的资金最多。同年,全省空气质量同比均有较大改善。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3.6%,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26.5天。全省重污染天数平均14.9天,同比减少8.2天。

2018年

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52322万元,烟台市获得的资金最多。泰安、德州、滨州、潍坊、淄博、聊城6个市上缴资金1332万元。同年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0%;重污染天数平均为9.9天,同比减少5天。

2019年

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额度为-8620万元,济南、青岛等12市需向省级财政缴纳赔偿资金共计12376万元,东营、烟台、威海、滨州4市获得补偿资金共计3756万元。同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大幅改善,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49.0%;优良天数从152.8天增加到217.9天;重污染天数从60.8天减少到12.3天。威海连续四年、烟台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已经从奢侈品变成日常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但保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有“成本”和“代价”的。

我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就是旗帜鲜明地宣誓: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才能真正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环境状况;要GDP但不唯GDP,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就是对全省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应对其努力进行奖补;生态环境恶化,就是拖了高质量发展的后腿,就应开出“罚单”作出补偿。

好的空气、美的环境,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仍需快马加鞭、真刀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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