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是人类共同生活和守护的家园,生物多样性是维系地球健康、人类福祉和经济繁荣的基础。作为最早签署、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之一,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为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切实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
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由综合法、区域法、要素法组成的“1+4+N”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任务并作出明确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和九大重点任务。更新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长期目标,并围绕4大优先领域部署了27个优先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
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举措。率先提出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设立三江源、大熊猫等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遴选出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建成首个国家植物园。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5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在世界上率先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及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以上,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的国家。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红树林面积增长至43.8万亩,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
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能力。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生态系统资源调查、物种资源调查和各类资源普查。修订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更新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首次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连续七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昆仑”“清风”等系列执法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生物多样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完成“十三五”期间25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
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设立全国生态日,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契机,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深入挖掘生物资源禀赋和传统文化,组织开展夏令营、训练营等生态文化主题活动,创新推动生物多样性科普研学和沉浸式体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社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不断提升,共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氛围逐步形成。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展现新担当
在加强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同时,我们秉持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和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态度,全方位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携手开创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局面。
引领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我国始终以最高的政治意愿和最强有力的务实行动推动COP15进程,引领推动大会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分两个阶段成功举办,发布《昆明宣言》等高级别政治成果文件,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等一揽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决定,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锚定方向,标志着我国首次作为主席国领导和推动联合国环境领域重大议题谈判取得成功,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历程上打下中国烙印。
宣布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作为COP15主席国,宣布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有效提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信心。2019年以来,我国已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核心预算的最大捐资国,同时也是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
牵头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联合柬埔寨、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刚果(金)、德国、马尔代夫等缔约方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着力打造一个各方自愿参与的合作平台,进一步凝聚各方落实“昆蒙框架”的政治意愿,保持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政治势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等合作伙伴积极响应并加入倡议。
深化国际履约与交流合作。倡导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积极稳妥开展双多边对话与交流,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南南合作”。持续推动国际环境公约履约与国际谈判,领导和推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进程,达成《武汉宣言》和《2025—2030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等多项重要成果。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并付诸实施,推动发布与法国、美国、巴西等国家的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在COP15第二阶段会议期间,设立“中国角”,举办30余场边会活动,8个省份主办特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得到参会各方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呼唤新作为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应有之义。我们将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智慧与力量。
全面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充分发挥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部门联动协同,全面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制定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原创性科技攻关。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与考核,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修订本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共治共享。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多元化的生物多样性宣传科普体系,加强科普宣讲专家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主动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企业责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治理。发展生物多样性公民科学,引导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者行动,完善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和违法活动举报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生态绩效管理和激励政策,激发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性,加快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
持续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继续发挥COP15主席国领导力和影响力,发挥好“昆蒙框架”实施倡议作用,鼓励各方将共识转化为行动,切实推动“昆蒙框架”及COP15大会决定在全球范围全面有效落实。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做好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启动及运行工作,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双多边对话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全方位、立体式讲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宣传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效,展示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我国将与国际社会携手并进、勇毅前行,着力维护公平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秩序,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迈上新台阶,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地球家园!
(作者系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席、生态环境部部长)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