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废量、标签的问题
问题:1.由于水分蒸发等原因,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重量发生变化,导致入库数量与出库数量不一致,产废单位是否需要在转移前后重复打印2个标签?已上报平台是否需要解释?2.危险废物一次不能装满一个包装容器,需多次产生才能装满,应如何设置标签和二维码?3.新版识别标志能否手写标签信息?回复:1.如果某批次废物由于贮存过程因水分蒸发等原因导致重量变化,可在出库台账登记页面,通过录入“差异量”进行重量调整,并备注清楚产生差异量的理由。2.产废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危险废物包装物或容器使用,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如实登记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盛装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设置合适的危险废物标签。3.为方便后续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溯源管理工作,省平台已上线危险废物电子标签功能,平台用户可通过“产废申报—危废产生台账”业务功能,登记危险废物产生批次信息,生成对应的危险废物电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