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地方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同志就《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以提升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为重点,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截至2022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昔日一条条黑臭水体变成一道道靓丽风景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同时,一些地方黑臭水体治理还存在覆盖范围不全、措施不够精准有效、长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影响整治成效。为推动地方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让治理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城乡群众,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了《通知》。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二是分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通知》要求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个东部省份,压实市县地方政府责任,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于2023年12月底前建立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对清单内的黑臭水体科学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到2025年,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其他省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并同步建立拟纳入治理的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到2025年,力争县城黑臭水体有较大幅度减少。
三是规范结果报送。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报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2023年12月底前,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向生态环境部报送县城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其他各省份报送拟纳入治理的县城黑臭水体问题清单;自2024年1月起,按季度向生态环境部报送县城黑臭水体问题整治进展情况,并通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平台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