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财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邵长城,综合与科技处处长林文华,行政许可处处长丁建民,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董克兵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郝苗苗主持,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齐鲁网闪电新闻、农村大众、齐鲁晚报、山东广播电视台《美丽山东》栏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大众网、新黄河客户端、生态头条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单位参加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 郝苗苗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先生,财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邵长城先生,综合与科技处处长林文华先生,行政许可处处长丁建民先生,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董克兵先生为大家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齐鲁网闪电新闻、农村大众、齐鲁晚报、山东广播电视台《美丽山东》栏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大众网、新黄河客户端、生态头条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单位。
首先,请赵辉先生介绍有关情况,有请。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山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关注,感谢一直以来对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帮助。近日,我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一、出台背景
近期,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2023年2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对我省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首季度“开门红”、加快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责任,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环评服务和要素保障,服务提升发展质量,厚植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若干措施》共二十七条,每一条措施实打实,导向强、含金量高,聚焦市场需求,突出服务保障,聚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必将有力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考虑
《若干措施》是当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三个紧密结合”,一是紧密结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突出引导性。二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安排,找准定位、全面发力,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引导促进和服务保障作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环保力量,突出保障性。三是紧密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增强绿色低碳内生动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统筹性。
在制定《若干措施》中,我们注重多措并举,既要求加强环评服务和环境要素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撑;也提出要做大做强生态环保产业、拉动环保有效投资,直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注重强化降碳减污和帮扶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6部分27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强化环评保障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主要有3项措施,分别为聚焦重点项目强化环评服务、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措施》提出,要聚焦今年省市县三级谋划的15000个重点项目,列出环评服务清单和管理台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靠前一步、提前介入、主动帮扶;开设“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拓宽帮扶渠道平台,第一时间为企业在环评方面答疑解惑、全程指导;督促全省所有产业园区编制年度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完善环评公众服务支撑等。第二部分是强化降碳减污,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主要有5项措施,分别为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动重点领域降碳增效。《若干措施》提出,要全方位推动大气污染物减排,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年力争建设10处以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不断增强环境容量;制定出台《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等。第三部分是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主要有4项措施,分别为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素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创新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优化VOCs排放治理。《若干措施》提出,要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指导各市统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指导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积极创建环境绩效A级,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不停产限产,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实行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调剂,强化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支撑等。第四部分是强化财政金融保障,拉动环保有效投资。
主要有5项措施,分别为及时下达生态环境财政奖补资金、建立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健全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深入开展环保企业金融辅导、组织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对象评选。《若干措施》提出,要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全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早动手早谋划,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及时更新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清单,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并协助解决入库项目融资需求;持续组织对有融资需求的环保企业和EOD模式试点项目等开展精准金融辅导,着力有效提高融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对象评选,对受到激励的市、县(市、区),会同省有关部门在安排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专项奖励等。第五部分是强化科技创新,推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有5项措施,分别为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扎实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深化EOD模式试点。《若干措施》提出,要尽快开通运行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打造5-7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快推进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打造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100家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全省100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取10个园区或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新批准建设或命名10家左右生态工业园区,遴选开展7家左右省级EOD模式试点;对相关试点示范和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财政奖补等。第六部分是强化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主要有5项措施,分别为加强典型示范和政策帮扶、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科技帮扶、全面实行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白名单”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帮扶、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控。《若干措施》提出,要遴选100个左右抓生态环境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鲜明导向,引导各地和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开展“百园千企”生态环保科技帮扶活动,动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车间厂站,问需于企、解难助企,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难题、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大力推动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完善智慧监管执法系统,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等。
《若干措施》在会上也发给了大家,供参阅。今天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郝苗苗
下面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感兴趣的记者朋友们举手。
齐鲁晚报记者:《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建立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请问,建立项目清单的意义是什么?下一步要着重做好哪些工作?
财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邵长城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山东方面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在生态环境资金争取和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以来,我省争取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总量在全国稳居前三且逐年上升。其中,2020年在全国位列第三位;2021年在全国位列第二位;2022年实现历史性突破,争取中央资金51.1亿元,资金总量首次位列全国第一位。在资金绩效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健全“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体系,将预算执行率作为督查激励的必要条件,加强督导考核,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22年,生态环境部对我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通报表扬(全国共有两省上榜)。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质量,增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在全国启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项目预储备制度,我省被确定为全国5个全领域推进试点编制的省份之一。开展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是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提升重大项目谋划能力的重要途径。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依据省和各市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规划、计划和行动方案,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突出问题,精准识别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逐级细化,结合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与资金支持规模,有针对性、分步骤地开展项目储备,建立起“国家重大工程-省级重大项目布局-市县重点项目”三级预储备项目清单。清单形成后,分类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和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在后续资金安排上优先予以支持,重点推进落实。
为全力推进试点工作,我省组建了省、市两级工作专班,成立了综合、水、大气、土壤、农村和EOD共6个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各领域二级清单编制准备工作。1月中旬,我省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市县三级清单编制提出具体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紧盯目标,抢抓进度,确保3月底前向国家提交总体成果,4月底前根据国家审核优化情况,印发清单或纳入预储备库,并切实组织抓好项目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将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好,将重点项目组织好、实施好,将生态环境资金安排好、使用好,有效拉动各方面投资,全力服务“开门红”“开门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记者:《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请问,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311”工程落地实施?
综合与科技处处长林文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将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大力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在济南、青岛、淄博建设3大产业集群,在全省建设10家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100家龙头骨干企业。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谋划部署,以“十大重点任务”为抓手,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311”工程,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积极推动济南、青岛、淄博3大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尽快形成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链完备、上下游配套的生态环保产业集群。二是在烟台、德州、日照等市打造10个定位清晰、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三是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供需对接、品牌建设、绿色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四是加强生态环保产业链建设,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和现有产业链,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打造我省生态环保特色优势产业链。五是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产业科技创新,建设运行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5-7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六是持续强化生态环保产业金融扶持,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支持更多有资金需求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生态环保产业项目加快融资,将参加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的环保企业全部纳入金融辅导。七是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我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八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和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试点。九是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新批准建设或命名10家左右的生态工业园区。十是加强生态环保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为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2023年,我省环评工作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将有哪些新举措?
行政许可处处长丁建民
2023年,是我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年,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自觉把提高环评审批时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全省经济发展这个大局,做到环评审批精准化、高效化、平台化,有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聚焦重点项目服务保障。省生态环境厅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着重围绕今年省市县三级谋划的15000个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逐一列出清单,制定管理台账,每周进行调度,主动靠前帮扶。同时,指导各市环评审批部门严格落实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做到提前介入、精准对接、服务到位。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即来即审,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审批效能。
二、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省生态环境厅开设了“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通过官方网站、远程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热线(0531-51798306、82083225)等多途径,帮助和引导企业掌握环评政策、落实环评要求。指导各市环评审批部门定期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多听意见,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有关环评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组织企业开展环评政策辅导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自觉做好环评工作的能力。
三、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研究推进环评审批试行承诺制。持续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督促全省所有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四、守牢绿水青山第一防线。严把环评准入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源头防控上抓好项目尤其是涉“两高”项目审批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进一步强化技术复核、现场检查等常态化监管,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牢牢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以环评工作的高质量助力项目尽快落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齐鲁网闪电新闻记者:据了解,近期我省印发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能否介绍一下,企业应该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申请豁免政策?
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董克兵
《实施细则》印发后,很多涉VOCs企业都关心这项惠企政策如何落地生效。在此我简单作一下介绍。目前,我们的豁免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豁免末端治理设施,二是豁免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其中,豁免末端治理设施的条件,首先是要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在同一个生产线内,涂料、油墨、清洗剂和胶粘剂等原辅材料VOCs含量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规定的低挥发性限值。其次是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的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和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也要稳定达到相关限值要求。再次是现场管理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现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涉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调配、喷涂、流平、干燥、清洗、回收等过程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
豁免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的条件与豁免末端治理设施的条件类似。主要条件是,在同一个生产线内,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厂区内和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现场管理规范。
企业在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且稳定运行,就可以对照豁免条件,按照《实施细则》附件的格式,结合自身情况填写申请,并提交到当地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县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就可以具体执行豁免政策了,省生态环境厅会定期对豁免清单进行公示。
中国环境报记者:绿色金融是拉动环保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健全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请问,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健全完善项目库?
综合与科技处处长林文华
绿色金融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的建立,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融资难,环保企业贷款难,绿色金融精准支持难”的问题,切实拓宽了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来源渠道,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领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2022年年底,累计筛选推送环保金融项目200余项,涵盖节能减排、污染防治、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装备制造、环境服务、EOD模式试点项目等领域,为金融机构、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的环保金融支持对象。目前全省各金融机构已实现省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对接全覆盖,对119个入库项目提供授信253.4亿元,向96个入库项目发放贷款104.3亿元,切实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力度。一是聚焦重大战略,画出凝心聚力“同心圆”。紧紧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紧密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我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加强项目谋划,提高项目质量,加快入库审查,及时推送对接,为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融资支持。二是持续完善平台,搭好政银企“桥梁纽带”。持续优化项目储备、推荐审核、动态跟踪、成效评估等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为申报项目获得贷款授信支持和政策优惠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高效促进融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三是加大对接力度,助力金融“多点开花”。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模式创新,加大供需对接力度,全方位拓展融资渠道,引导、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保领域,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郝苗苗
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宣传科,联系电话:51798804。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宣教中心
整理:李伟
摄影:王丽娜
编辑:孙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