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恰逢“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两会主题有望围绕“十四五”规划展开,作为“十四五”的重要板块,环保行业关注度持续上升。本文将与读者分享聚焦绿色金融和碳达峰的两份“绿色提案”,分别是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提交的《关于加大绿色保险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和全国人大代表陈虹提交的《聚焦智能网联绿色低碳 推动汽车行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我国绿色保险仍处起步阶段,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将提交一份关于加大绿色保险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她认为,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在加快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
具体而言,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助力绿色科技创新。保险机构为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环保技术装备等提供保险服务,保障其安全、质量、性能方面的风险,为绿色新技术的落地推广保驾护航。二是助力绿色消费。通过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发挥激励机制作用,促进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如创新基于里程的车险,将保费与行车距离挂钩,激励绿色出行。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森林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的养殖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推动农业产业向集约型绿色发展转变,促进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低碳农业发展,支持农村环境有效治理。四是助力绿色产业发展。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追求稳定收益等特点,非常适合以股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类似污水处理、光伏发电、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
不过,目前我国绿色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在支持和推动上尚有待加强。为加大绿色保险政策支持力度,以绿色保险助推绿色发展,孙洁提出了四点建议,包括完善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推进绿色保险承保能力建设、促进绿色保险投资发展等。
在完善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孙洁建议,打通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细化强制环责险规则,明确污染的责任归属、赔付细则、因果关系和赔偿金额等,同时强化环境执法,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及时查处和整改,加大对重大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推动环境风险和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提升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和投保意识。
在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方面,孙洁提出,一方面要转变财政补贴理念,将低碳环保直接补贴转化为保费补贴,面向绿色产业全产业链提供保费补贴,发挥保险机制放大效应。面向环保节能设备研发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依靠保险分担研发创新过程的风险。面向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兴能源企业,提供风力发电指数保险、太阳辐射发电指数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利用保险保障稳健运营。
另一方面,要针对绿色保险供给,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保险机构服务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其他绿色保险产品,对政府补贴保费部分免征增值税,避免税收效应抵消财政补贴效应。
在推进绿色保险承保能力建设方面,孙洁建议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跨部门合作,搭建统一的绿色保险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收集和管理环境污染、环境损害、节能减排、污染损害赔偿支出等数据,形成共享数据库,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绿色保险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加快制定各个行业风险管理规范和评估标准,制定体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统一承保前技术评估,制定承保后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技术标准,帮助保险公司加强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推出更完善的绿色产品和服务。
在促进绿色保险投资发展方面,孙洁建议监管机构积极协调推动保险与银行等其它金融机构的绿色联动机制,支持引导更多保险资金进入绿色产业。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绿色债券,对于保险机构投资绿色债券的利息性收入免征增值税;探索建立中国保险业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促进聚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的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陈虹:聚焦智能网联绿色低碳 推动汽车行业创新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在今年两会,提出了四项建议,其中有一项是《关于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配套,助力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
提案指出,我国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时间表,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当前碳排放主要由化石能源贡献,氢能源普遍被认为是脱碳和未来清洁能源的重要解决方案。作为氢能源重要的使用场景、交通运输的终极绿色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发展,主要关键技术都已接近国际主流水平,已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一旦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运用,将为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进程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氢能产业的发展面临当前法规政策的“铁壁合围”,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各个环节发展受制于当前法规政策的种种限制。相比交通燃油、天然气等能源管理的法规政策,目前对氢能的管理主要还是“一刀切”,笼统地把氢能源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由此为氢能商业化应用增加了不少障碍与成本,导致氢能从制造端到使用端的成本急剧增加,不利于新兴战略产业的快速成长。
为此,陈虹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形成统一的中国氢能战略规划。从国家层面制定我国的氢能战略发展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分步实施的重点;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建立有力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氢能战略落地实施。
建议在氢能管理政策法规层面有所突破。如对氢能的上中下全产业链,单独形成专项的法规政策,在审批、监管流程上与燃料汽柴油尽量趋同。
建议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范围和碳交易的试点范围,将工业副产氢提纯、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加氢站项目纳入减排项目范围,以进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高绿色制氢项目受益范围,引导社会对于绿色制氢项目的投资积极性。
陈虹代表还建议,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对使用绿氢(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氢能)进行一定时期的专项补贴。
补充:绿色保险如何服务好新发展格局
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保险在加快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气候及环境风险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支持绿色保险发展,从推动负债端的绿色保险产品及服务,到引导资产端的保险资金投向绿色领域,护航保险业全方位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下,保险机构与有关部门在绿色生态、绿色出行和绿色农业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针对绿色出行推出从保险产品、保障范围、细分市场、车后市场等整个链条的普惠平台生态新型保险产品;一些科技型企业与险企合作,利用科技手段,助力绿色出行和绿色保险。
有了政策护航,保险业除了参与负债端之外,还在资产端不断加码。一方面,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绿色信托、绿色PPP等形式,直接参与能源、环保、水务、防污防治等领域的绿色项目投资建设;另一方面,保险资金通过间接投资方式,特别是投资绿色债券,参与绿色金融试验区等绿色金融建设,进一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截至2020年9月底,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中涉及绿色产业的债权投资计划规模达9646.65亿元,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计划形式进行绿色投资的规模达14亿元,全部直接投向环保企业股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需求不断扩大。如何把握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对于绿色保险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绿色保险服务好新发展格局,保险业应在贯彻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中,找准绿色保险的发力点,发挥好绿色保险机制的比较优势。以在我国推行有十余年之久的环责险为例,其发展之路并不平坦。因此,要尽快完善强制环责险制度,助力绿色发展。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我国已在31个省区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但在推广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落地难”问题。最新发布的《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问题与分析》报告显示,在全国范围,投保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不足5%,环责险保费收入占责任险保费收入还不足1%,保险费率仍高于一般责任险的平均保险费率,投保规模有待提高,产品性价比有待进一步优化。
总体上看,目前环责险推广实施遇到的难点,还在于缺少对环境高风险企业强制投保的法律约束和相关环境风险评估标准,企业投保意识也相对不足。进一步分析看,是对污染者追责力度不足、环责险承保范围狭窄、承保时间短以及企业环境信息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环责险的落地实施。
绿色保险服务好新发展格局,保险业还要积极探索科技化转型发展,加大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和提升服务水平。利用保险业丰富的服务场景,助力新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为绿色新技术落地推广保驾护航。在风险减量服务中,运用环境风险防控新技术,在理赔环节推广运用绿色建材、绿色零配件等,发挥好保险的市场优势。同时,要发挥保险资金体量大、长期性等特点,投资适合的绿色科技创新项目。
与此同时,在服务客户的各类场景中,如绿色出行、绿色服务等,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做好“绿色生活的倡导者”,为环保表现好的客户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条件,引导客户形成绿色环保意识,用“润物细无声”的服务方式促进全社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以金融活水滴灌式服务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