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及《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24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鲁发改法规〔2021〕836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以技术文件形式下达给各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和规范陆地生态系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提高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一、目的及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出及《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的出台,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提出强烈的应用需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涉及经济学、生态学、环境学、统计学、遥感技术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核算指标、方法及参数的不同会导致核算结果缺乏对比性和复制性,《技术规范》的出台,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技术规范》综合国家及其他省市相关核算标准,在开展淄川区、蒙阴县及山东省等不同区域尺度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基础上,立足山东省实际生态条件,优化核算指标和核算方法,构建了山东省陆地生态系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
二、主要内容
生态产品总值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价值、调节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技术规范》主要对适用范围、评估指标体系、核算方法、核算基础数据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
(1)关于适用范围确定
由于同一县域内生态系统、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等参数对区域的代表性较强,且土地调查、国民经济统计等工作多以县为单位开展,为保障核算基础数据可得性以及核算结果的准确性,《技术规范》提出以县为单位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对于非行政单元的自然地理区域核算,参考本规定执行。
(2)关于指标体系构建
《技术规范》设置了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3个一级指标,以及农林牧渔产品、淡水资源、生态能源、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海岸带防护、洪水调蓄、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固碳、释氧、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旅游康养、休闲游憩等20个二级指标。其中,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固碳、气候调节为调节服务的必选指标,旅游康养为文化服务的必选指标。
(3)关于核算方法选择
综合考虑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生态产品特征,明确了功能量核算方法。其中,物质产品、文化服务功能量主要采用统计调查方式核算,与物质产品相比,调节服务功能具有一定的潜在性和间接性,多采用水量平衡方程、水土流失方程等模型进行核算。在功能量核算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价值评估方法,核算各类生态产品价值量。其中,物质产品价值采用市场价值法进行核算,调节服务价值主要采用替代成本法进行核算,文化服务价值主要采用旅行费用法进行核算,将所有生态产品价值加总,获得生态产品总值。
(4)关于基础数据要求
基础数据是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重要保障,数据来源涉及发改、农业、国土、林业、水务、气象、生态环境、旅游、统计等多个部门。《技术规范》对各类指标核算所需基础数据的来源、精度等方面要求进行了总结梳理,在附录中给出了核算参数参考值及参考算法,并根据山东省地理位置、所处温带、地形地貌等特征,结合生态系统类型、森林结构、土壤种类、地势高度等,对部分参数进行了本土化处理。
三、政策应用
基于《技术规范》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核定物质产品、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固碳、气候调节等生态产品供给,确定生态产品数量、质量及空间分布等,有助于摸清生态资源底数,可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绿色发展绩效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撑。
四、实施建议
由于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受区域生态系统特征、数据基础等因素影响,《技术规范》针对同一指标列举了多种适用方法,核算地区可根据具体方法实施的难易程度和数据可得性,选择适合的方法开展核算。同时,在应用《技术规范》进行核算时,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核算模型和方法进一步优化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