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标准起草单位、行业相关专家、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会团体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适配生态环保行业技术迭代、政策更新及产业发展需求,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标准复审相关要求,团体标准实施复审周期不超过五年。为全面落实标准复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会2022年12月31日(含)以前发布生效的全部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经我会研究决定,拟召开团体标准专项复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生态环境产业技术研究院(济南市历城区凤岐路与兴港南路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北,天齐奥东花园·臻园16幢101)
会议室:一楼会议室
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2022年12月31日(含)以前发布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负责人;生态环保行业特邀技术专家;协会标准化工作人员。
我会2022年12月31日(含)以前正式发布、现行有效、纳入管理台账的全部团体标准。
本次会议严格按照我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复审条款要求开展,严格对照国家、省市级团体标准相关管理规范要求,从严从细开展存量标准复审核查工作,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1. 全面核查标准实施现状。对照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最新产业技术规范与政策文件,逐条核查存量团体标准的合规性、适用性与先进性,全面排查标准内容滞后、条款冲突、技术过时、落地性不足等问题。
2. 依规审定标准处置结论。结合核查情况及行业发展实际,统一出具继续有效、修订、废止三类复审结论:对内容完善、贴合行业发展、无需调整或微调内容较少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保留标准编号,统一标注有效确认年份并重新归档公示;对内容滞后、条款存在缺陷、需适配新规新技术的标准,列入修订立项清单,明确修订工作计划及编号年号变更规则;对已无实施价值、被上级新标准替代、与现行法规政策相冲突的标准,依规予以废止,废止标准编号不再复用。
3. 集中研讨完善复审资料。组织参会专家、起草单位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标准实施应用反馈、存在问题及优化建议,汇总复审意见,统一评审结论,完整填写《团体标准复审结论单》(附件3),形成完整复审台账,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
六、其他事项
请各参会单位及专家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及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发送至协会专用邮箱,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缺席。
七、 联系方式
电 话:0531-67808302
联系人:李 敏 17605314322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
附件3:团体标准复审结论单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