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立项标准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与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二)标准选题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内容应科学合理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重复或矛盾;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请。对技术内容有创新的申请优先立项;
(四)申报单位可随时申报、动态管理,并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团体标准立项草案;
(三)标准制定相关项目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xhzjwyhkj@163.com),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二)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是否立项的结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山东省环保产业协会官网(http://www.sdepi.org.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公示。
(三)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531-67808302
联系人:李 敏 17605314322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4号楼3层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