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是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的必要前提,是成果转化应用的有力证明。
2016年8月科技部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为主动承接好环保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推动我省环保产业绿色大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研发,切实有效加快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我会决定协助环保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采取自愿申请原则,凡在山东省区域内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有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评价鉴定需求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向我会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行业内有关领域的相关专家对申请的相关技术、产品及项目进行评价鉴定,并出具评价证书文件。
二、经评价鉴定,获得专家一致认可的环保技术、产品及项目,我会将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并优先向各级相关政府部门、设计院所及有关企业进行推荐推送,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评价对相关单位加速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具有重要推进作用,是申报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奖项、课题或补助以及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和技术支撑。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共同促进我省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
四、联系方式
专家委员会电话:0531-67808302
联 系 人:李 敏 17605314322
赵 伟 亮 13127119298
马 瑞 15169053562
徐 沛 18953195618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4号楼3层
附件:1、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